关于“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招标)”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一、本招标文件中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中
(8)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姓名、类似项目业绩、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比例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现修改为:(8)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姓名、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比例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二:开标记录表中删除“企业类似业绩名称”。
投标人如提供企业业绩或项目经理业绩的,只作为评分依据,不作资格审查条件。
三、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5日10时00分;现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9日9时00分;本招标文件的相应内容按此作对应的更改。
四、原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16年8月2日16时00分前;原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本项目拦标价的2%计算万元(人民币),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60万元(人民币),本招标文件的相应内容按此作对应的修改。
五、根据毕节市财政局(毕财建审【2016】62号文),审定的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37741954.11元。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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