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凯城市快速路
|  是否延期: | 是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依据《都凯城市快速路融资服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3款规定,招标人有权以发出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凡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遗书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共 2 页(含封面)。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10时30分。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11 月25日 10 时 30 分。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180973801.53 元。绿化工程按暂估价人民币50000000元填报。四、工程量清单随本次补遗书同时发出,请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