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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场镇饮食街房屋室内装修项目-答疑澄清

2016-10-13 查看 3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猴场镇饮食街房屋室内装修项目


&nbsp是否延期:
&nbsp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nbsp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nbsp澄清与修改的内容:猴场镇饮食街房屋室内装修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01号各投标人:现就猴场镇饮食街房屋室内装修项目招标文件作下如下修改: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4.1、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中:“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的现修改为: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支票或汇票。支票或汇票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账户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保证金虚拟账号:9558832405000033855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注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凭证);不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不能打印保证金收据,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具休操作详见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http://www.qnggzy.cn/)→下载中心→虚拟子账号保证金运行流程招标人:瓮安县草塘古邑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