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场镇木瓜河十二塘安置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  是否延期: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关于猴场镇木瓜河十二塘安置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招标文件修改通知01号各投标人:现就猴场镇木瓜河十二塘安置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招标文件第8页至第9页中“16.1、16.2条”作出如下修改:原内容为:16.1本招标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5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支票或汇票。支票或汇票应由投标人账户开具。支票由投标人进账。16.2投标保证金递交:递交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原黔南州农机校内)递交时间:2016年10月19日16时00分前。账户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账号:2405 0401 2920 0043 639开户行:工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提示:投标人需持有效交款证明于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前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原黔南州农机校内)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现修改为:16.1本招标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50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支票或汇票。支票或汇票须从投标人账户转出。16.2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账户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保证金虚拟账号:9558832405000033319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注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凭证);不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不能打印保证金收据,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具休操作详见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http://www.qnggzy.cn/)→下载中心→虚拟子账号保证金运行流程招标人:瓮安县草塘古邑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2016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