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凤凰馨园小区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代理的麻江县凤凰馨园小区公租房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第二章1.4.1对技术负责人要求“①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5年以上。”而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对“项目经理职称与业绩”与“技术负责人职称与业绩”则要求具备的是中级及以上职称,文件出现了前后不一致的情况,现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内容进行明确,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项目经理职称与业绩”评分标准(1)(2)(3)删除,修改为:“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安考证得3分,不提供或不齐全得0分。以提证书原件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技术负责人职称与业绩”评分标准删除,修改为:“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以提供职称证书原件为准。”
特此澄清
建设单位: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单位:麻江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8日
文件预览:
[TD5226352015110457001]麻江县凤凰馨园小区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QDNCF
ZB9ee62ba5-902f-401e-b0b0-a907fc92beb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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