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中商务大厦建设项目(二次)拦标价的说明
各投标单位:
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8850000.00元,投标成本警戒线:5414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投标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并承诺。请各投标单位按此价格进行投标。
二、拦标价的编制依据
1、根据《黔中商务大厦》施工图(2016-8);
2、《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黔建施通[2006]67号);
3、贵州省2004版《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4、 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三、编制范围及计算说明
1、图纸中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二次结构等主体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裙楼办公室内二次装修、裙楼室内装修等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图纸范围内的土方大开挖、塔楼的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及宾馆入户门和厕所门、地下车库(含车档、地面导向箭头、线形诱导示意图等)、总平及其附属、煤气工程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具体情况详第四点特别说明事项。
4、本工程的此次预算采用定额单价法编制。其量、价、费是按照贵州省2004定额及其配套文件计算。其中:
4.1、人工费调整:按关于发布贵州省2014年人工单价指导价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462、463号)调整;
4.2、材料价格按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颁发的2016年第7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安顺的材料价格执行,安顺市材料造价信息中缺项的材料价格按贵阳市的计取,贵阳市材料造价信息中缺项的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计取;
4.3、机械费调整:按照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的通知(黔建建通[2011]564号);
4.4、税金:按照《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黔建建通〔2016〕148号)执行税金调整;
4.5、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黔建施通[2007]285号);
四、特别说明事项:
1、土石比按7:3计算,弃方汽车外运距离按3km计算,弃土石费按6元/m3。在实施工程中价格不作调整。
2、本工程混凝土按商品泵送混凝土计算,如遇实际不符按实际调整。
3、卫生间隔断图纸中无明确说明,暂时按塑钢隔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