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银良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标段)
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需缴纳履约担保金。本项目的履约担保金为中标价的10%,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担保金,未按规定时间内缴纳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取消该中标资格,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以此类推至中标候选人前三名。
本补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影响本次投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人:从江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机构:从江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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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52263320161102006YSG001]从江县银良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标段).QDNCF
ZB9ee62ba5-902f-401e-b0b0-a907fc92beb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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