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岑巩县“十三五”规划易地移民搬迁(大坪)安置点1-3#楼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书
各投标人:
本次招标项目“岑巩县“十三五”规划易地移民搬迁(大坪)安置点1-3#楼建设工程”由于有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暂停开标。经黔东南州住建局组织于2016年11月22日下午在黔东南州住建局建设管理科办公室召开协调会议,决定将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将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单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和正文部分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的技术负责人职称澄清为:“满足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应用研究员的得1-4分,由评标专家根据投标单位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的高低进行打分,以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为准”
2、取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的10.13.1第2项内容,即“本项目需要中标人先行垫付50%的工程款进行修建,待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给中标人。”
3、评标标准分值不变。
4、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未对投标文件的编制产生影响,所以计划于2016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启动开标程序(各投标人是否同意开标,请在回执单上明确),对在2016年11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前上传至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平台上的投标文件进行唱标及评审。
5、投标单位至收到澄清通知书后24小时内通过传真方式予以确认,不回复确认的视为同意以上澄清内容。
特此澄清。
招标人:岑巩县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文件预览:
[FJ52262620161018003YSG001]岑巩县“十三五”规划易地移民搬迁(大坪)安置点1-3幢楼建设工程.QDNCF
岑巩县“十三五”规划易地移民搬迁(大坪)安置点建设工程招标文件.x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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