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天义厂棚户区改造拆迁还房安置工程消防整改设计项目,因投标函格式要求提供的首席设计师为“电气工程师”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现对招标文件77页“一、投标函”格式进行修改,修改如下:
原内容为: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派出____(电气工程师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首席设计师。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更改为: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派出____(首席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首席设计师。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特此通知!
修改后的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修改后的投标函和系统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此次对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只涉及到格式问题,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所以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8日
| 附件: |
| 答疑说明文件[补充通知.pdf] |
| 答疑正文[补充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