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和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收到《关于遵义市汇川区新舟坝棚户区改造一、二期工程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质疑函》。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认真核查后,发现本项目由招标人所提供给投标人下载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中确实存在工程量清单中和施工图中明确标注具体型号的情况。
由于招标人在委托设计施工图纸和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把监控系统设备(摄像机)和部分设备具体型号设计在施工图纸内和编制在工程量清单内,这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因此,本项目招标活动中所涉及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部分需重新设计和编制。
原定本项目于2016年12月14日14时30分的开标需延期进行。本项目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另:发布招标公告时公告下端的招标人为: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现更正为: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地址:遵义市汇川大道城投商务中心。
本项目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1月4日上午9:00分。
招标人: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5日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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