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黔南生产调度楼、都匀市生产楼装修项目工程施工
|  是否延期: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1、本招标文件第1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2条原内容如下:10.13.2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出的银行资金证明和银行授信证明。存款户名为法人名称,资金证明须注明银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金证明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资格审查一律不予通过。现变更为:10.13.2投标人须提供其银行账户开出的银行资金证明和银行授信证明。存款户名为法人名称,资金证明须注明银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金证明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资格审查一律不予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