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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平坝区2016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第2次文件澄清

2017-01-19 查看 1 次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安顺市平坝区2016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说明

致各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招标的“安顺市平坝区2016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做以下说明:

一、关于“安顺市平坝区2016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原“响应性评审记录表”中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 2017年 1月 19日下午16:00时前。

本项目保证金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为准。

二、关于“安顺市平坝区2016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编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的工程名称及标段书写如与投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明示的一致或将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的工程名称及标段处都写为“安顺市平坝区2016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经招标人一致商榷,上述两种投标人编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名称及标段的书写形式均为有效并完全符合招标人的要求。

本次说明对招标文件无实质性修改,故本项目不延期开标。

特此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盖公章):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盖公章):安顺市平坝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