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澄清文件1
各投标人:
赤水市复兴至月亮田公路(进港路)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
1、因本项目采用固定标价评分办法,在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组成设置中原设置报价函一栏上传投标函,现更正为投标函(无格式)一栏上传投标函。
2、因系统设置原因,为保证各投标人的文件上传不受影响,现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做下列修改澄清:
12条(投标文件份数、装祯和签署要求)1投标文件应采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入招标文件后进行编写:中的(8)投标文件制作时,应按规定建立目录并分级,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1)为了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投标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CA印章。以上相关内容进行删除,不作为强制要求。
13条(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中的(1)所有要求签章的地方都应用本人(造价人员除外)的CA印章签章。(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的CA印章。以上相关内容进行删除,不作为强制要求。
该项目截止投标时间还有15天以上,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原定于2017年2月13日下午14时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投标人作好开标前的准备。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2日
| 附件: |
| 答疑说明文件[澄清公告.pdf] |
| 答疑正文[公路监理招标文件(复兴至月亮田电子标)业主传回.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