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飞公司210号动力站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函
致安顺市经开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及调整表中内容存在与前文不一致的情况,此表格现以如下内容为准: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暂估(元) | 确认(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 暂估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