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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经济开发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答疑澄清

2017-03-07 查看 10 次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大龙经济开发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nbsp是否延期:
&nbsp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nbsp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nbsp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关于对“大龙经济开发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内容: 1.资金来源:社会融资及自筹 现澄清统一要求为:社会融资(80%)及自筹(20%); 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招标文件36页,A4.1.1.5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E)表格中“评分项目”与“评分标准”对人员要求不一致。 现澄清统一要求为: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开标现场施工方案阐述; 3.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项目管理机构1、拟投入设计管理人员情况表招标文件114页,表头叙述与表格中要求内容不一致。 现将表头内容澄清为:1、拟投入勘察管理人员情况表 注: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部分,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贵州大龙汇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大龙经济开发区停车场澄清通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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