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第九小学荷花池景观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0.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里面第4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将由中标单位支付。
现修改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将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文为收费依据。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P11页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条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取消(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修改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0.1.1条,类似项目修改为类似业绩,不需要提供;
三、补充内容:补充条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中第5小点,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成本警戒线的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A4.5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C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增加附件C
附件 C:投标人工程成本评审办法
投标人工程成本评审办法
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2(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为 第 3.2.4项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工程成本进行评审和判断时,适用本附件所规定的办法.
1评审程序
1.1 启动工程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