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供电局嘉和中央城5、6、8号楼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
|  是否延期: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关于“都匀供电局嘉和中央城5、6、8号楼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答疑澄清说明各潜在投标人:1、招标文件第80页,第四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保证金项,写明“投标人应在离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保证金收据。”请问是否需要去黔南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答:不需要。招标文件第80页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支票、电汇或网上电子银行的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汇款单备注栏注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如有)、每个项目或每个标段的单项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应在离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同时将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和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2、下载的图纸文件压缩包中,设计说明书中多处出现‘荔波中央城’,且用电地址为:荔波县玉屏镇时来新区,与‘都匀供电局嘉和中央城’不相对应?请确认是否放错附件。设计图纸中也是荔波中央城的图纸。如图:答:图纸并没有放错。嘉和中央城就是荔波中央城。3、建设地点:贵州省瓮安县文峰南路,修改为:建设地点:荔波县玉屏镇时来新区江滨路。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