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根据《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使用说明,企业银行授信额度.银行授信额度指银行为企业核定的短期授信业务的存量管理指标,额度设置参照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额度.申请人企业银行授信额度大于或等于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额度的为满足财务要求。
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3月8日修改通知内容“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不低于3000万元,证明应有出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现招标文件有关“银行授信额度”内容全部修改为:“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不低于51225409.40元,证明应有出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2.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2017年3月31日9时30分。
招标人:毕节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