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都匀经济开发区清水江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及监理招标
|  是否延期: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关于贵州省黔南州都匀经济开发区清水江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及监理招标的澄清说明各投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几点澄清:1.招标文件第七页14.2项目负责人资格中市政公共工程改为 市政公用工程。2.招标文件第25页中2(1)投标人承接的工程项目管理改成投标人承接的项目管理或项目监理。3.招标文件29页中5行“行政处罚中以投标承诺函内容及司法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证明材料”更改为“行政处罚中以投标承诺函内容或司法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证明材料”。特此说明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