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云自治县猴场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二次招标)招标文件的变更通知
致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的2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于 2017 年 2月6日 11时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交贵州业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现变更为:2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于 2017 年3月6日 11时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交贵州业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的29.1开标时间: 2017年 2月 6日 11 时 30 分。
现变更为:29.1开标时间: 2017年 3月 6日 11 时 30 分。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标准 2、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初步评审
(1)资格标评审标准中审查因素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银行资金证明现变更为企业2015年度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贵州业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