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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县Ⅲ标段-答疑澄清

2017-02-24 查看 1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平塘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县Ⅲ标段


&nbsp是否延期:
&nbsp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nbsp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nbsp澄清与修改的内容:平塘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县III标段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书各投标人:平塘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县III标段招标文件现对以下内容做出修改:(1)原内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1.3招标代理机构原内容:电话:0854-4831059;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1.3招标代理机构原内容修改为; 电话:0851-85756628。(2)原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三评分标准格式序号三投标报价1投标总价原内容:投标总价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 Y=50-|X|×100×K;X =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Y = 报价分(保留2位小数);K:当X为正数时K=0.4;当X为负数时K=0.2;其中:X=[(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100。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三评分标准格式序号三投标报价1投标总价原内容现修改为:投标总价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 Y=50-|X|×100×K;X =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Y = 报价分(保留2位小数);K:当X为正数时K=0.4;当X为负数时K=0.2。凡本招标文件中出现及涉及以上内容的已修改后内容为准。(3)原内容: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十、原件的复印件序号20原内容:本项目所在地县级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2013年12月-2016年12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现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十、原件的复印件序号20原内容修改为: 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2013年12月-2016年12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凡招标文件中涉及内容:近三年(2013年12月-2016年12月)的现修改为:近三年(2014年1月-2017年1月)。(5)因最高投标限价发布及招标文件澄清故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由2017年 3 月 2日17:00时顺延至2017年 3 月7日17:00时;投标截止时间由2017年 3月 7日10:00时顺延至2017年3月10日9:30时。请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相关通知或说明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人按以上澄清及修改内容编制投标文件。特此通知!招 标 人:平塘县骨干水利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