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的第22页“2、与2m3密闭垃圾箱配套车辆参数要求”中“总质量≤2545kg,额定载质量≥1000kg”
答: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该车型为方便在城内收集垃圾,并使垃圾运载能力达到城镇垃圾清运需求,经多方面调研并结合目前市场现有主要车型参数综合得出“总质量≤2545KG、额定载质量≥1000KG”,满足此项参数全国不低于5家。
2、第25页“吸污车的主要参数要求”中“车辆外型尺寸(mm)≤5990×2000×2750、总质量(kg)≤7360、整备质量(kg)≥3800、额定载质量(Kg)≥3430”
答:根据情况在不影响城镇吸污车转运需求条件下“整备质量更改为≥3900KG,额定载质量更改为≥3200KG”,并取消星号。
3、第26页“6.与水平压缩式转运站配套垃圾运输车主要参数要求中整车尺寸长×宽×高(mm)≤7300×2500×3100,总质量(kg)≥16000、额定载质量(kg)≥8105、整备质量(kg)≤7000
答:经多方面调研并结合目前市场现有主要车型大多数都满足此项参数。
4、第27页“7.与地埋式转运站配套垃圾运输车主要参数要求中总质量(Kg)≤15800、外形尺寸(mm)≤7730×2480×3150、额定载质量(Kg)≥8105、整备质量(Kg)≥7500”
答:该条中取消外型尺寸星号。
5、第18页评分细则中第一条“所投产品,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得8分(由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得4分(由市科学技术厅、市财政厅、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以提供原件为准)(分值8分)”
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全国性的且为开放性的,并不指向某个行业及地区,只要是省级或者市级认定的都可以作为加分条件。并不限于特定区域及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