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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高酿镇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澄清通知书

2017-05-04 查看 11 次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天柱县高酿镇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澄清通知书
各投标人:
我单位拟建天柱县高酿镇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因投标人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现对质疑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的评分项所要求持有有效的201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现变更为201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一节,投标文件格式的第十条,原件的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要求提供时间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时间一致),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要求为准。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一节,投标文件格式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格式内容与评分标准的评分项内容不一致,现以评分标准的评分项内容为准。
4、本项目的工程量及拦标价重新调整,经审计部门审核后,原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陆佰捌拾壹万陆仟伍佰叁拾玖元零壹分(¥6816539.01)变更为柒佰肆拾捌万柒仟贰佰贰拾伍贰角贰分(¥7487225.22),现将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上传至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
5、开标时间定为:2017年5月22日上午09:30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作好后续工作安排,保证金递交时间顺延至开标前24小时。

特此澄清


招标人:天柱县河道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监督部门意见:


文件预览:

工程量清单1.jpg

工程量清单.jpg

招标控制价.jpg

澄清通知书.jpg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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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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