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7.4”特大洪灾重灾区域人居环境改善重建项目
|  是否延期: | 是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澄 清 函 各投标人: 本公司代理的铜仁市碧江区“7.4”特大洪灾重灾区域人居环境改善重建项目瓦屋乡防洪堤观光步道标段施工P38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F)企业业绩评分标准有误,现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 原文件: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3分 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低于3个不得分,提供3个得基本分3分,增加1个加1分,最多加2分;最高得5分。 企业信誉 7分 近三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提供一个得2分;近三年内获得国家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7分。 合计 10分 修改为: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3分 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低于3个不得分,提供3个得基本分2分,增加1个加1分,最多加1分;最高得3分。 企业信誉 7分 近三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提供一个得2分;近三年内获得国家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7分。 合计 10分 其余内容不变!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