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单位的“安顺市西秀区安置点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启新学校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第十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投标函原为:
1、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勘察项目的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后,我方针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收费下浮值F为_____%。
据此函,我方宣布按如下条款执行:
1. 我方愿意承担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勘察任务,履行招标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各个阶段要求进行勘察工作,在承诺的工期天内完成勘察任务。并保证按招标文件承诺的勘察人员全部到位。我方拟派往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 我方保证勘察质量达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4. 我方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我方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