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2.4修改为:
投标最高上限总价为710,036,916.32元,其中:
① 设计收费:15,174,816.32元,分别以商务中心小区和湘江商住小区经批准的建安费估算额为计算基数,对应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标准费率计算,具体如下:
商务中心设计费:估算建安费投资额627,362,100.00元,按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为1.15、附加调整系数为1.0计算后,下浮20%后的设计费为14,499,816.32元。设计范围包括:经批准的商务中心规划总图范围内全部拟建建筑物各分部分项及专业工程(指基础、主体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电气及照明、采暖通风、给排水、消防设施、安防、弱电智能化等)、室外附属工程(指道路、境观绿化、供水管网、雨污管网、强弱电管线配套土建等)等全部。
湘江商住小区设计费:拟建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25元计算,设计费为675,000.00元。此建筑面积平方单价的设计范围包括:经批准的湘江商住小区规划总图范围内的全部拟建建筑物各分部分项及专业工程(指基础、主体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电气及照明、采暖通风、给排水、消防设施、、安防、弱电等)、室外附属工程(指道路、境观绿化、供水管网、雨污管网、强弱电管线配套土建等)等全部。
②建安工程费:经批准的两个项目投资估算中建安费计划投资额合计为694,862,100.00元(其中商务中心627,362,100.00元、湘江商住小区67,500,000.00元),为按实计量,执行2004版贵州省《五部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主材价格按现行《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取。
二、招标文件中对设计费的计算与结算内容,修改为:
1、商务中心设计费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数,按本通知函对商务中心设计费的计算规定计算后,以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优惠下浮比例下浮后结算;
2、湘江商住小区设计费以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中拟建建筑物面积,按中标人投标时所报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结算。
三、由于本通知明确的湘江商住小区设计费计算方式与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需对已布的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予以修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相关格式附在本通知后。
除本澄清修改内容外,其余以已发布的招标文件规定为准,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