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
|  是否延期: | 是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是 |
| 修改后的保证金金额: | 5.62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关于都匀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的补充通知3各投标人: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投标保证金金额:26万元;现修改为:3.4.1条投标保证金金额:5.6万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7年06月09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变更为:2017年06月09日09时30分;投标有效期变更为:60日(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8月8日);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特此通知!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