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干田河张维河河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纳雍县干田河张维河河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93-2017JS.1-47),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正: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中其它要求:
(1)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
①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资料员1人。
现修改为:(1)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
①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工程师1人,资料员1人。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表中:
现修改为:
-
3
其他主要人员
3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工程师、资料员提供有效的关键岗位证书得3分,须与《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且有效。缺项得0分。
4
非主要岗位人员
5
投标人本项目配备的测量员、爆破员、焊工需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及2016版(水利部分)强制性条文培训证书,须与《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且有效,以上人员证书提供原件得5分,人员、资料不齐或提供复印件等得0分。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中
-
2
5
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得分5分,缺1个项扣2分,此项满分5分。
3
获得有效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信用等级A级得1分、获得AA级及以上的得3分,(需提供官网(含协会网)网络查询的公示截图)。
现修改为:
-
2
履约信誉
5
企业2016-2017年度获得AAA级及以上的信用评价的得5分,获得AA级或以下的得2分,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缺项得0分。
3
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上三项齐全得3分,不齐全得1分,缺项得0分。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前附表增加“10.13.7经招标人查实投标人如有提供虚假、伪造证件或资料的,投标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各投标人须承诺: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招标人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交,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
5.原系统上传工程量清单未标注“▲”项,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标注“▲”的工程量清单。
以上各项请各投标人据此做相应调整,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纳雍县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23日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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