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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中医院康复大楼建设项目设计招标-第2次文件澄清

2017-06-15 查看 44 次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镇宁自治县中医院康复大楼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变更通知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镇宁自治县中医院康复大楼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于2017年5月8日发布招标公告,2017年5月27日发出延期通知,现文件有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涉及所有内容: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后期服务。

更改为: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后期服务。

2、原招标文件涉及所有内容:

本项目工程设计收费范围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国家收费标准不浮动 ,

投标成本警戒线为:国家收费标准下浮20% 。

更改为:本项目工程设计收费范围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国家收费标准下浮25%,

投标成本警戒线为:国家收费标准下浮30% 。

3、原招标文件 第八章 合同条款: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1、8.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更改为:第八章 合同条款:第八条 支付方式中标人与招标人另行约定。

4、原招标文件 第七章 评标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