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旗派出所业务用房及刑事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补充通知一号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宋旗派出所业务用房及刑事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现对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P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取消财务要求。
二、招标文件P15页3.1条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中取消财务要求。
三、招标文件P22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条中取消财务要求评审项目。
四、招标文件P30页详细评审程序中A4.4条投标报价评审和得分原文修正为:
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C)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投标总价得分(Ⅰ) | 50分 | 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总价计算公式打分。 |
| 合计 | 50分 |
投标总价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