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标人对黔东南州县县通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
一期工程设计、勘察招标文件提出问题的澄清
各投标人:
我司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以下澄清:
1.本次勘察招标为一次详细勘察;
2.招标文件已标明各县域之间的路由(如:凯里-丹寨等)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提出合理方案;
3.投标文件中文字说明采用A4版面即可,图纸采用A3版面;
4.勘察和测量工作中投入的设备填写在第(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中;
5.本次投标考虑站场外水、外电设计;
6.站场位置设计考虑靠近城区或开发区,阀室按标准、规范分布;站场、阀室、线路在设计中考虑系统阴极保护。
注: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人:贵州东黎城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7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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