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城北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
|  是否延期: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因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一、(2)条要求“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后,须持银行回单原件或复印件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保证金收据,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是投标人交纳保证金的唯一凭证”。为避免各投标单位没有足够时间换取保证金收据,现将原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8月25日16时00分改为2017年8月18日16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