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大道延长线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勘察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
|  是否延期: | 是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补充通知(1) 各投标单位: 莲花大道延长线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勘察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招标文件第25页原文为: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其中: 设计费: 元。 勘察费: 元。 施工费: 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 。 设计负责人: (姓名)。 勘察负责人: (姓名)。 施工负责人: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若有)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案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现更改为: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其中: 设计费: 元。 勘察费: 元。 施工费: 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 。 设计负责人: (姓名)。 勘察负责人: (姓名)。 施工负责人: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若有)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案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铜仁市万山区开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