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 通 知
关于毕节一中校园美化及山头绿化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的修改。
原文: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建筑工程施工报价 万元,承诺按施工图财政评审价格的下浮率 %为结算依据;建筑工程勘察报价承诺为 元/米的投标价格为结算依据;建筑工程设计报价承诺的费率为下浮 %的投标价格为结算依据。工期(勘察+设计+施工) 日历天,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建筑工程施工报价 万元,承诺按施工图财政评审价格的下浮率 %为结算依据;建筑工程勘察报价承诺为 元/米的投标价格为结算依据;建筑工程设计报价 万元的投标价格为结算依据。工期(勘察+设计+施工) 日历天,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特此通知:
毕节市第一中学
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