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塘“十二塘”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龙见塘、古草塘、樱花山(部分))监理招标
|  是否延期: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是 |
| 修改后的保证金金额: | 12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草塘“十二塘”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龙见塘、古草塘、樱花山(部分))监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各投标人:原招标文件16.投标保证金:16.1本招标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为中标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招标文件16.投标保证金修改为:16.1本招标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为中标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特此通知特此通知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7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