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代理的台江县南宫汪江桥至交密漂流起点公路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编号:(州) 交 招 字【2017】101号)于2017年08月17日布公告。
现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原文件第三章,第14.2条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持有省或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澄清为:“总监理工程师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原文件:第七章评标标准、第二、详细评审标准、第3项,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评分项第2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澄清为:“公司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原文件:评分标准,第3小项:“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在本项目担任造价控制的得4分”。
澄清为: “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在本项目担任造价控制的得4分。”
原文件:第七章商务部分审汇总表及商务评审记录表,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澄清为:“公司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招标人:台江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17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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