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医院护士学校金海校区教师公共租赁住房配套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  是否延期: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一、删除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中第2条: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明显文字错误,以及因工程量导入时致小数点后数字产生偏差的除外)的内容。二、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B无效废标条款”中以下内容:①B2.7 投标人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外(措施项目除外)多报项目的;②B2.8 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不一致的;③B2.11 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三、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11条”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一项承诺:6.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保持一致,无任何更改。若与招标人所提供清单内容不相符的,结算时将以招标人所提供的清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