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通知
各投标人:
毕节一中校园美化及山头绿化工程项目(监理)项目的招标文件于2017年8月8日发出,现对招标文件里面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原文:
第三章投标人,投标人资格14.4财务状况和20.1-(7)财务证明(如要求):“提供近壹年(即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更正:按照《2016版标准施工监理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变更为“提供上一年度(即2016年)企业有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封面应加盖企业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招标文件中涉及财务状况要求的“审查因素”和“评审标准”均按照以上变更为准。
投标人资格“14.5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如要求)”变更为“14.5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不作资格审查要求)”;
第七章“评标标准”的“初步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相应取消,业绩不作为审查标准,可作为打分项,但须提供验收报告、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上传)。
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中“8、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表”和“9、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表”
变更为“8、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及美化绿化工程监理业绩表”和“9、投标人美化绿化工程监理业绩表”以便与格式中所提供的表格相一致。
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毕节市第一中学 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