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雷山县大塘极贫镇短裙苗精品民宿及其配套设施和旅游驿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的补遗通知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雷山县大塘极贫镇短裙苗精品民宿及其配套设施和旅游驿站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一 中标人必须在限期内(30日历日内)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才能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修改为:中标人必须在限期内(30日历日内)交纳10%的履约保证金,才能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通知!
招标人:雷山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主管部门:雷山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注:本通知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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