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马厂镇茂良村)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补充及澄清
各投标人:
问题澄清通知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一、将招标文件中138页“六、其他承诺若我单位中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缴纳130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协议书,如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并没收我单位投标保证金。”
修改为:“六、其他承诺若我单位中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协议书,如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并没收我单位投标保证金。”
二、将招标文件中134页“(二)投标函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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