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因本项目未涉及勘察招标,现对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一、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合同协议书→二、合同文件的构成第4条中删除:“勘察费按照80元/米计算”。
二、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第1条中删除:“勘察费80元/米”。
三、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函附录第6条中删除:“勘察费80元/米”。
由于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因此开标时间不延期。
特此澄清!
四川俊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 1、补充招标文件 |
| 评标办法.xml |
| 五期澄清通知docx-副本.pdf |
| 五期澄清通知docx-副本.pdf |
| [遵520327201709963QT107]五期标准化厂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ZYCF |
| 2、补充招标文件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