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大塘镇镇村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管理(PM)
|  是否延期: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评标办法P31 页“以上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需同时提供2016年第四季度社保证明,以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依据。”修改为:以上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需同时提供2017年第二季度社保证明,以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依据。本次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变!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