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统一为 “习水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增加
一、递交形式:投标保函(此保函不一定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固定格式)。
投标人需提交银行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扫描件。开标现场需提交原件。
二、投标保函的金额: 贰拾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保函退回方式及时间:(1)对非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函原件退还给未中标人。(2)对中标人,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函原件退还给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招标文件中的方式和补充通知中的方式任选其一均可。
| 1、补充招标文件 |
| 评标办法.xml |
| 习水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pdf |
| 澄清通知扫描.pdf |
| [遵520330201708853SG954]习水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ZYCF |
| 2、补充招标文件相关材料 |
| 澄清通知.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