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单位公开招标的“黔中残疾人综合服务创新示范园建设项目厂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有以下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2.1条“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2017年1月2日前”(2)3.4.1条“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 1 月 11 日下午16:00时前。”
更正内容为:(1)2.2.1条“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 2 日前”
(2)3.4.1条“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 1 月 11 日下午16:00时前”
二、本项目清单以本次发布为准,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