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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2016年省级立项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答疑澄清

2017-10-09 查看 6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瓮安县2016年省级立项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nbsp是否延期:
&nbsp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nbsp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nbsp澄清与修改的内容:瓮安县2016年省级立项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遗文件(编号:1678-003)项目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7)1678号-1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将第三章评标办法A4.3条款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其他主要人员评分标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完善并有相应的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的得2分,缺一项或有人无证的,少一个扣1分,最多扣分不超过2分”修改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完善并有相应的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的得3分,缺一项或有人无证的,少一个扣1分,最多扣分不超过3分”。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