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代理的项目“2017年黄果树旅游区“组组通”公路工程(二期)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现作如下修改:
修改一、在原招标文件第13页中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要求 |
| 1、在过去三年(2014年8月1日一2017年8月1日)中投标人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自2014年8月1日起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并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最近年度的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中,评定结果不为D级。无信用评价的,按贵州省公路局相关文件执行。 |
现修改为:
| 信 誉 要 求 |
| 1、在贵州省公路局或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或投标申请人企业注册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中C级及以上的企业均可提出申请;不接受在在贵州省公路局或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或投标申请人企业注册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中为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