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通知书
各投标人:
由我单位公开招标的“安顺市安普路暨沿线棚户区改造二期地块三(安置房三期二标段--西秀中央花园9、10#楼、地下室及商业)工程(监理)”有如下澄清修改:
1、 招标文件第7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2“封套上标记”中的
■ 不采用电子招标的,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套内,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原始封口处可加盖也可不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商务标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套内,技术标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套内。
封套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
澄清通知书
各投标人:
由我单位公开招标的“安顺市安普路暨沿线棚户区改造二期地块三(安置房三期二标段--西秀中央花园9、10#楼、地下室及商业)工程(监理)”有如下澄清修改:
1、 招标文件第7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2“封套上标记”中的
■ 不采用电子招标的,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套内,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原始封口处可加盖也可不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商务标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套内,技术标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套内。
封套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