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宣慰府葫芦广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通知
各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的贵州宣慰府葫芦广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2017年11月22日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现发布本项目澄清、修改的通知。
原文件内容:“联合体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现修改为:“联合体成员均可作为本项目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澄清、修改的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的通知的内容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大方县慕俄格古城管理处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