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30款拦标价(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拦标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下浮 5 %,(以实际工程量为准,按初设批复的监理费用取费标准,乘以下浮率进行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值)不小于拦标价(最高投标限价5 %),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本工程的拦标价估算总金额 8000000.00元。投标人根据所报下浮率折算投标报价估算总金额,填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的“标书信息确认”的监理服务费报价栏,该报价与开标记录表相应数据对应,此投标总价仅作系统采集数据用,不作评标依据。”
更改为:“本项目的拦标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下浮 5 %,(按初设批复的监理费用取费标准,乘以下浮率进行计算);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按初设批复的监理费用取费标准×实际工程结算价×下浮率进行结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值)不小于拦标价(最高投标限价5 %),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本工程的拦标价估算总金额 5000000.00元。投标人根据所报下浮率折算投标报价估算总金额,填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的“标书信息确认”的监理服务费报价栏,该报价与开标记录表相应数据对应,此投标总价仅作系统采集数据用,不作评标依据。”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贵州省桐梓县供排水公司
监督机构:桐梓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 1、补充招标文件 |
| 评标办法.xml |
| 监理澄清.pdf |
| 监理澄清.pdf |
| [遵520322201711116JL129]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21个乡镇集镇供水工程施工监理.ZYCF |
| 2、补充招标文件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