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宜修改澄清函
各潜在投标单位:
我公司拟建的剑河县温泉景区隧道入口停车场场地平整工程现澄清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8.11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1、本项目中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擅自更换,并且项目经理每月驻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天。如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擅自离岗的,项目经理每次按中标金额2%罚款,主要管理人员按中标金额1%罚款。发现3次以上人员擅自离岗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同时到招标人处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和廉政责任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二、因工程量清单有误,原定计划开标时间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顺延。
其它未澄清的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剑河县仰阿莎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部门:剑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机构: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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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52262920171026003NSG001]剑河县温泉景区隧道入口停车场场地平整工程.QDN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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